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
一、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(一)证明原、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,如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本以及身份证。
(二)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。
(三)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,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。
二、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
(一)如涉及家庭暴力,应提交法医鉴定,提出证人。
(二)如涉及吸毒、赌博行为的,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;涉及行政处罚、刑事犯罪的,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。
(三)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,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、子女出生证、居住证明、相片或居委会、村委会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。
(四)因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三、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
(一)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,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,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。
(二)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,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。
四、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
(一)证明有房产的,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。
(二)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银行帐号、开户行名称;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,应提交股东代码、资金帐号、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;证明有车辆的,应提交行驶证、车牌号。
(三)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,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、出资证明等。
(四)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,除提交借据以外,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。
(五)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,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。
五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,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。
庆安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,小兴安岭山脉西麓。东与铁力市以安邦河及依吉密河为界,东南与通河县毗连,南与木兰县和巴彦县为邻,西接绥化市,西北与绥棱县接壤,东北界伊春市。全县总面积5470平方公里。县政府驻地庆安镇。邮政编码152400,区号0455.县人民政府驻庆安镇。全县共辖14个乡镇,93个行政村,12个街道社区,8个国营林场。庆安居住着汉族、朝鲜族、满族、回族、蒙古族鄂伦春族等7个民族。全县总人口为36.4万人,其中农业人口为28万人。庆安县地处祖国北疆,位于黑龙江省中部的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余脉的交汇地带,属呼兰河流域中上游。地理坐标:东经127°30’-128°35′,北纬46°30’-47°35’。东以安邦河、伊吉密河为界与铁力县隔河相望;东北与伊春市接壤;南部与巴彦县、木兰县毗邻东南与通河县相连西接绥化市;北靠绥棱县。政区东西最大距离122.25公里。境内总面积为5469平方公里。县城中心距省会哈尔滨市170公里。庆安县属于低山丘陵平原区,海拔高度在160-820米之间,平均海拔450米左右,农业区平均海拔200米左右。气候特征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。一年四季分明,春季多风干旱;夏季温热多雨;秋季温凉适中;冬季寒冷干燥。全县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99小时;年平均气温为1.69℃;无霜期128天左右;年平均降雨量577毫米。